單位名稱 | 浙江天宏鋰電股份有限公司 | |
項目地理位置 | 長興縣太湖街道長城路318號 | |
項目聯系人 | 徐亞明 | |
項目名稱 | 年組裝鋰電池 200 萬組、LED 燈 15 萬臺整體搬遷項目(一階段) | |
建設項目簡介 | 浙江天宏鋰電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長興天宏鋰電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年3月 20日,廠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從事鋰電池生產技術的研發,鋰電池組裝、LED燈組裝。企業原項目位于浙江 | |
建設項目存在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 |
建設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其他粉塵、電焊煙塵、二氧化錫、噪聲。 | |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噪聲檢測 本次評價工設置1個個體檢測對象,設置2個定點檢測崗位,檢測結果顯示環氧板加工崗位(環氧板操作工)噪聲不符合國家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規 | |
評價結論 | 通過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結合項目生產工藝特點及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該建設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是高溫,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該項目屬于鋰離子電池制造,職業危害風險屬于嚴重類。經現場調查、檢測結果等綜合分析,該項危害風險目屬嚴重的建設項目。 本項目已采取了一定的防塵毒、防噪、高溫等的措施,根據檢測,各崗位粉塵、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企業針對不同的作業崗位配備了齊全的個人防護用品,且各項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能有效運行。因此,企業在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整改建議后,在保證各項防護措施實施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 |
建議 | 1、企業應在醒目位置增設職業安全公告欄。在公告欄內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 2、企業應維修車間維修崗位(打磨)設置局部吸風除塵設施,如在維修崗位設置移動式粉塵收集處理裝置。 3、企業應在自動點焊設備設置局部排煙裝置。 4、企業應在環氧板砂輪打磨區增設局部排風除塵裝置。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1、明確評價范圍和產能的說明; 2、補充焊材的MSDS資料; 3、細化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的評價、完善有針對性的管理建議。 | |
評價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現場調查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現場采樣檢測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