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杭州金昌辰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
項目地理位置 | 杭州市江干區九環路2號 | |
項目聯系人 | 宋蘇英 | |
項目名稱 | 杭州金昌辰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報告 | |
建設項目簡介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 |
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噪聲、苯乙烯、原子灰粉塵、苯、甲苯、二甲苯、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環己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 | |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 物理因素 噪聲:本次檢測布置了3個檢測點,3個檢測點噪聲聲級全部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2. 化學因素 粉塵及化學因素:本次檢測布置了4個檢測點,4個檢測點粉塵及化學因素濃度全部符合職業接 | |
評價結論 | - | |
建議 | 1.按照GBZ158-200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安健[2014]111號)等標準規范要求,完善相應的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和告知牌。 2.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9號)要求安排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應急暴露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檢查頻次、項目符合GBZ188-2014的規定。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相關的職業禁忌證或疑似職業病等健康損害的作業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單位應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書面告知作業人員本人。 3.按照《關于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5]121號)要求,對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預防職業病危害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內容與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要求相符合。 4.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文件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評價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現場調查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李濤 | 2021-08-03 | 宋蘇英 |
現場采樣檢測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李濤 | 2021-08-03 | 宋蘇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