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開化縣大溪邊砂石料有限公司 | |
項目地理位置 | 開化縣大溪邊鄉大橋頭村 | |
項目聯系人 | 許陽君 | |
項目名稱 | 開化縣大溪邊砂石料有限公司開化縣大溪邊大橋頭村長坑源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建設項目簡介 | 開化縣大溪邊大橋頭村長坑源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位于開化縣大溪邊鄉大橋頭村,該礦山建于2011年,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花崗巖,于2014年2月,開化縣國土資源局通過公開出讓,最終競得該采礦權。2012年0 | |
建設項目存在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 |
建設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矽塵、噪聲。 | |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采場鑿巖工(鑿巖崗位)、中砂制造巡檢工(巡檢崗位)、細砂制造巡檢工(巡檢崗位)、中砂制造喂料工(一破崗位)、中砂制造操作工2(三破崗位)、細砂制造操作工(控制室)接觸噪聲強度超標;鑿巖崗位接觸的粉塵T | |
評價結論 | 通過分析用人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采取工程分析、檢查表檢查、職業衛生現場調查、采樣和檢測,結合國家有關的職業衛生法規、標準和規范,得出以下結論: 1.用人單位建設項目屬于非金屬礦采選業,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2.3采場鑿巖工(鑿巖崗位)、中砂制造巡檢工(巡檢崗位)、細砂制造巡檢工(巡檢崗位)、中砂制造喂料工(一破崗位)、中砂制造操作工2(三破崗位)、細砂制造操作工(控制室)接觸噪聲強度超標;鑿巖崗位接觸的粉塵TWA、峰濃度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和運輸崗位峰濃度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其他崗位均合格,超標崗位佩戴個體防護用品后可基本符合衛生要求。 3. 用人單位生產工藝成熟穩定,總體布局基本合理,建筑自然通風和采光滿足生產需要,衛生輔助用室基本符合標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基本采取了職業病防護設施,配備了個體防護用品,組織工人參加了職業健康檢查,初步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臺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和檢測結果,經綜合分析,確定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風險屬于“嚴重”類別。 | |
建議 | 1.增加采場鑿巖、運輸道路等區域的灑水次數,確保地面濕潤,減少揚塵; 2.穿孔作業時,穿孔作業人員撤離至上風側并定期對工程防護(干式捕塵器)進行維護,卻并不作業時正常運行; 3.加強自動化程度(如安裝視頻監控),減少工人巡檢并將各工段觀察室/控制室移至制砂機組外或將觀察室/控制室進行單獨隔離,避免工人直接接觸噪聲源; 4.龍口喂料采取視頻監控,將喂料工移至破碎機組外,避免工人直接接觸粉塵源和噪聲源; 5.灑水車、水噴淋等職業病防護設施應定期檢修、清理、維護,確保其有效運行,檢修、清理、維護應記錄全面規范; 6.礦山應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7.進一步完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8.應急救援設施也應定期檢修、清理、維護,確保其有效運行,檢修、清理、維護應記錄全面規范; 9.制定職業健康檢查計劃,進一步完善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10.提高體檢率,應安排全部接觸職業危害勞動者參加職業健康體檢; 11.對復查人員和需觀察人員應嚴格執行GBZ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處置; 12.體檢項目應按照GBZ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進行體檢; 13.完善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4.建議企業根據《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 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配備噪聲個體防護用品(如3M1110耳塞); 15.采場鉆孔、碎解、鏟裝時應在上風向作業,避開迎塵面; 16.石料在裝車前通過灑水車配備的消防槍將物料進行打濕,同時在裝車過程中依據物料干燥程度,增加噴淋水量和次數,使物料表面盡可能濕潤。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評價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現場調查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2021-06-23 | ||
現場采樣檢測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