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浙江皇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地理位置 | 上虞區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 | |
項目聯系人 | 趙興軍 | |
項目名稱 | 浙江皇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新材料樹脂及特種工業表面活性劑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建設項目簡介 | 浙江皇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冊資金6000萬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30604MA2BFAHK1C,為浙江皇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經營范圍為粘合劑新材料樹脂、半導體及 | |
建設項目存在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 |
建設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丁醇、環氧乙烷、環氧丙烷、氫氧化鉀、氫氧化鈉、乙酸、甲醇、鄰苯二甲酸酐、磷酸、苯酚、苯乙烯、硫酸及三氧化硫、乙酸酐、碳酸鈉、硅藻土粉塵、高溫、噪聲等。 | |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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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本項目的總體布局、建筑衛生學、生產工藝與設備布局、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職業衛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有關的法規標準的要求。在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個體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與職業衛生管理方面,企業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GBZ 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等職業衛生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在下階段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過程中進行補充和完善。 本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可研報告提出來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原則性措施和本報告補充措施逐條落實的前提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可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職業健康損害可降低到較低水平。該項目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 |
建議 | 采用密閉生產工藝,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對因工藝需要作業的加料、出料、分離、取樣場所必須采取可靠的防物料外泄的技術措施。 車間應有通風措施,并應結合生產工藝的要求設立報警、聯鎖設施,涉及防爆區域內的電氣設備要滿足相應的電氣防爆等級要求。報警器探頭設置位置和數量應按相關要求進行設置。 容器間物料的輸送及實施桶裝物料加料,不得采用壓縮空氣或真空的方式抽壓,應采用便攜式泵或固定泵輸送。 應在投料口、取樣口等不能密閉的塵毒逸散口,采取局部通風排毒和除塵等措施。取料口應設置雙閥放料取樣,減少有害物質逸散。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1、 完善人工投料、取樣等人員可能接觸危害崗位時作業方式、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評價及建議; 2、 細化類比企業原有職業病防治措施以及可比性分析。 | |
評價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現場調查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現場采樣檢測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