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上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要點(試行)》(以下簡稱《審查要點》)已于2017年3月15日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文件(安監總廳管三〔2017〕27號)印發執行。有關解讀說明如下:
一、編制背景
陸上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監管納入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范疇后,陸上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油氣管道建設項目)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開展安全審查!段kU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要求不夠具體;另外,隨著全社會更加關注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要求不斷提高,需要對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審查重點和內容進一步嚴格規范。為進一步做好陸上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相關要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組織編制了《審查要點》,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工作,突出重點,嚴格審查要求,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編制過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在總結陸上油氣管道監管工作經驗,聽取重點地區、企業單位意見的基礎上,2016年7月委托石油工業油氣儲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開展了編制工作;2016年9月,組織召開了《審查要點》審查會議;2016年12月30日,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發布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意見;根據有關修改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3月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文件印發。
三、主要內容
《審查要點》共有5個部分,明確了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主要內容,提出了安全條件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不予通過的判定條件。
(一)重點審查內容
1.安全條件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與安全條件的分析及評價,重點關注管道沿線附近有相互影響的敏感區域評價,以及站場、閥室和放空系統周邊公共安全的評價。
2.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工程設計、安全防護技術措施是否安全、合規、可行,重點關注管道通過人口密集區、規劃區等敏感區域的說明及防護措施,以及站場選址的合理性分析、與周邊安全距離的說明及防護措施。
(二)新增審查內容
1.安全條件審查
1)建設單位、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合法性評價;
2)國內首次使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應經省部級單位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或經過工程實踐驗證;
3)是否對評價范圍內的油庫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4)水工保護和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全性評價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安全措施采納情況;
5)對首站、典型站場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定量評價。
2.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1)設計資質合規性;
2)識別影響管道系統安全的危險有害因素,評價管道系統失效后的后果;
3)開展油氣管道高后果區識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