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印發,將于2024年2月1日起實施。為便于準確理解和執行文件,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引領產業發展的需要。我省化工和醫藥產業體量大、發展快,是我省的支柱產業之一,全國30強化工園區浙江有5個,精細百強企業數量全國第一,2022年我省醫藥、化學原料行業分別增長16.2%、14.7%,在38個工業行業大類中增長速度占據前2位,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監管是從源頭保障產業安全發展的重要舉措。
(二)優化政策支撐的需要。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行了修訂,2022年12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進行了修訂,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作出了新的規定,2022年6月,應急管理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委聯合印發了《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安全風險防控作出了進一步細化規定和明確要求。
(三)提升本質安全的需要。前期,我省結合;奉I域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風險集中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和推動兩辦意見落實工作,推動高危工藝開展自動化改造提升、從業人員學歷達標等,穩步推動;菲髽I本質安全得到有效提升!秾嵤┘殑t》立足于從建設項目源頭抓起,將近年來的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進行系統的歸納和總結提升,制度引領推動我省;菲髽I實現本質安全水平整體提升。
二、主要內容說明
《實施細則》共分為總則、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使用)、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監督管理和附則7個部分,以及安全條件、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程序和要點2個附件。
(一)總則。一是結合近年來危險化學品典型事故教訓,對《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進行細化,明確將使用;返姆窃S可化工醫藥企業的建設項目納入適用范圍,強化對這類企業的源頭管理。二是細化審查權限,規定了省、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安全審查的權限和職責,省應急管理廳的安全審查具體事項。三是細化資質要求,針對《管理辦法》對設計單位資質要求描述較為籠統的問題,進一步細化規定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裝置的具體設計資質要求。
(二)安全條件審查。一是優化了安全評價報告要求,根據建設項目建設特點增加了《陸上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制導則(試行)》。二是明確了安全評價報告的結論應明確,不得附帶有基本合格、經整改后合格前置條件,進一步壓實建設、評價、設計單位責任。三是強化工藝安全風險管控,要求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基礎上,經過工藝危險性分析后,方可開展工程設計。四是優化審查時限,將《管理辦法》規定的安全條件審查45日的辦結時限修改為8個工作日承諾辦結。
(三)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一是壓實設計單位責任,針對大型建設項目細化規定建設項目由多個設計單位共同設計的,各設計單位的具體職責。二是優化審查時限,將《管理辦法》規定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20個工作日的辦結時限修改為8個工作日承諾辦結,進一步提升安全審查效率。三是優化設計變更,明確建設項目出現不降低安全性能的局部變更,且變更不影響項目整體工藝技術方案和風險水平的情況,可通過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文件,并說明變更原因及變更后的合規性分析,避免重復審查增加企業負擔。
(四)試生產。一是明確試生產檢查,根據安全風險防控需要,規定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完成后的8方面檢查內容。二是將人員學歷資質要求前移,將三年行動、兩辦意見規定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各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學歷、資質審查要求從發放生產許可證階段前移至試生產階段,保障建設項目的安全投產運行。三是強化試生產安全管理,根據《指南》要求建設單位將試生產方案報送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和縣級應急管理部門,進一步強化試生產過程的監管管力度。
(五)竣工驗收。按照《管理辦法》規定,一是明確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的5項具體內容。二是根據建設項目建設特點增加了《陸上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導則》要求。三是細化了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10項文件、資料。四是規定了9種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不予通過的具體情形。
(六)監督管理。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基礎上,一是針對試生產、竣工驗收由企業實施出現的不到位問題,規定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單位試生產、安全設竣工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執法核查。二是規定了違法查處,規定建設、安全評價、設計、施工、監理、檢驗、檢測等單位違反本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應當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管理辦法》等予以處罰。三是強化數字化應用,要求各地積極應用數字化技術提高安全審查管理和監督水平。
(七)附則。主要是明確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具體定義和實施時間。
(八)安全條件審查程序和要點。為推進全省各級規范化、標準化、可操作、嚴要求,新制定了程序和要點:一是統一程序和格式,明確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從申請受理、審查準備、審查到批復等階段的具體要求,統一了受理通知書、會議通知、安全審查書、整改確認單和審查意見書的格式。二是明確審查要點,根據《指南》和實踐經驗總結,對審查要點從8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三是細化安全條件審查不予通過的具體情形,將《管理辦法》規定的安全條件審查不予通過的7種情形中的其中4種,進行細化明確為27項具體問題,形成明確的負面清單,為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提供明確的指引,同時進一步壓實技術提供方、建設、評價單位責任。四是歸納總結安全審查發現的典型問題,為各地、相關單位安全審查過程提供技術指導。
(九)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程序和要點。為推進全省各級規范化、標準化、可操作、嚴要求,新制定了程序和要點:在統一程序、格式的同時,一是明確審查要點,根據《指南》和實踐經驗總結,對審查要點從9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二是細化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不予通過的具體情形,將《管理辦法》規定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不予通過的4種情形,逐項細化為21項具體問題,進一步壓實建設、設計單位責任。三是提升了自動化要求,充分吸納三年行動、兩辦意見對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等危險工藝全流程自動化提升、人員密集場所搬遷改造、環保設施一體化安全管理等要求,明確在設計階段要開展全流程自動化分析、存在人工操作的工序分析、人員密集場所分析,將環保設施一體化納入設計,推動在設計階段最大程度實現自動化,減少操作人員,確保建設項目在技防方面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