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于近日印發,為更好理解并執行,根據有關要求,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第二十九條制定。
二、《通知》主要內容
對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經清理,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5件,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7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6件。
三、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由省應急管理廳負責解讀,具體聯系處室為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政策法規處,聯系電話:0571-8705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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