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應急管理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礦山安監局財政部關于印發〈煤礦及重點非煤礦山重大災害風險防控建設工作總體方案〉的通知》(礦安〔2022〕128號),全面推進我省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提升礦山重大災害風險防控水平,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制定了《浙江省礦山重大災害風險防控(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總體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聯系人:杜良浩,電話:0571-87053079。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財政廳
2023年1月12日
浙江省礦山重大災害風險防控(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總體方案
根據國家礦山安監局、財政部《煤礦及重點非煤礦山重大災害風險防控建設工作總體方案》、國家礦山安監局《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礦安〔2022〕4號)、《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20)、《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安全監測技術規范》及地下礦山監測監控系統建設規范等標準規范及政策文件要求,結合我省礦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聚焦提升礦山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水平和政府部門礦山安全監管效能,充分利用數字技術,推動礦山企業有效運行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現對露天礦山邊坡坍塌、地下礦山中毒窒息和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的實時識別、在線監測和快速響應;推動礦山安全監管向遠程化、智能化、可視化方式轉變,全面提升礦山安全監管執法效能。
(二)基本原則!暗V山重大災害風險防控(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以下簡稱“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按照“統籌推進、分級負責,政府搭臺、企業主建,分類實施、分步推進,資源整合、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實施。
——統籌推進、分級負責。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各負其責、上下聯動、信息共享、合力推進。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制定總體方案,統籌推進方案實施,負責省級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建設,適時出臺或者推薦相關建設標準;各市、縣(市、區)應急管理和財政部門負責推進屬地礦山開展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積極組織建設試點;礦山較多的市和縣(市、區)應單獨建設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
——政府搭臺,企業主建。將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納入安全生產領域數字化工作范疇,同部署、同推進;應急管理部門充分利用工業企業安全在線或者其它現有安全監管平臺,建立各級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充分調動礦山企業的積極性、主動性,推進礦山企業按照規定的建設內容、標準和時間完成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
——分類實施,分步推進。區別地下礦山、露天礦山、重點礦山三個類別,分類開展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分為“基礎”和“智能化”兩個部分!盎A”部分建設按照“試點先行、固定標準、全面推廣”的步驟推進!爸悄芑辈糠纸ㄔO根據國家部署,在重點礦山先行試點和推進。
——資源整合、注重實效。礦山企業要充分依托現有監測監控系統、風險分級管控信息化平臺等現有成果,集成原有數據,建立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平臺,避免重復建設。各級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與相關政府平臺積極對接,通過數據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多跨共享。礦山企業信息數據由省級或者礦山較多的市、縣級平臺負責對接。
(三)工作目標。到2023年底,大中型生產礦山全部完成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基礎部分建設,建立企業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平臺;省和礦山較多的市、縣(市、區)全部完成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建設,轄區內大中型生產礦山風險管控的重要信息接入各級平臺。到2024年底,所有金屬非金屬生產礦山全部完成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基礎部分建設,建立企業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平臺。重點礦山按照國家部署開展“智能化”建設,到2026年全面完成。
二、建設框架和主要內容
(一)企業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按照“基礎+智能化+X”的框架建立!盎A”部分包括視頻監控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系統、安全生產調度系統等4個子系統。可實現的功能主要有:礦山重點生產場所視頻全覆蓋;實時監測地下礦山通風、有害氣體濃度和露天礦山邊坡位移;實時掌握礦山作業人員及位置情況;動態反映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快速有效開展安全生產指揮調度!爸悄芑辈糠职ˋI視頻智能輔助監管系統、應急處置視頻智能通訊系統、重大違法行為智能識別分析系統和三維地質模型及智能安全生產調度等5個子系統!癤”是指各地及企業根據實際需要開發的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項目。鼓勵重點礦山同步推進基礎和智能化建設。
(二)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省應急管理廳在“工業企業安全在線”上建立“浙江省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接入全省礦山重點生產場所視頻、地下礦山通風、有害氣體監測和露天礦山邊坡位移監測數據,適時接入重點礦山“智能化”部分數據,并負責對接國家級監管平臺。市、縣級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接入轄區內礦山數據應不少于省廳數據,并可實現與上級平臺有效對接。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保障。省應急管理廳成立由安全基礎處、科技與信息化處、數字與技術中心相關工作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由安全基礎處處長擔任小組負責人,負責全省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推進工作。
(二)經費保障。企業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立足于企業投入,并積極爭取國家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支持。各級地方財政要支持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建設。
(三)激勵措施。省應急管理廳將確定2-4個市或者礦山較多的縣(市、區),開展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試點,試點工作列入“七張問題清單”考核;試點項目在爭取國家安全生產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時,優先予以支持。
(四)進度安排。2023年1月底前,擬參加試點的市或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向省應急管理廳遞交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試點申請(見附件);2023年2月15日前,省應急管理廳完成審核,確定試點單位;2023年5月底前,試點單位完成建設任務,形成《試點工作小結》和《企業上傳數據標準規范》。2023年6月底前,形成《浙江省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基礎部分建設指南》和相關的《企業上傳數據標準規范》。2023年7月開始,全面推進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基礎部分建設,確保目標任務完成。重點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智能化部分建設試點及推進工作,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統一安排實施。
附件: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試點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