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應急管理局:
現將《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10月23日
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浙委辦發〔2020〕27號)和《關于印發現代社區建設“六大改革”“十大行動”事項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現社辦〔2022〕4號),推動構建現代化基層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指揮體系、處突體系、力量體系、保障體系、評價體系,加快實現“七個有”(有組織、有機制、有隊伍、有場所、有物資、有預案、有演練),全方位提升基層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水平,特制定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實施意見如下:
一、構建全覆蓋基層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提升組織領導力
1.完善組織架構。在鄉鎮(街道)層面全面建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為雙主任(組長)的應急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委),由分管平安建設工作的黨委(黨工委)副書記或政府常務副職擔任常務副主任(副組長)、各相關分管負責人為副主任(副組長)。應急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設在應急管理站(辦、所、中心),主任由應急委常務副主任(副組長)兼任。推動鄉鎮(街道)防指、防指辦與應急委、應急辦融合建設。在社區(村)層面全面建立由社區(村)“兩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應急管理工作組。在社區(村)干部中擇優選配社區(村)應急管理員,負責統籌落實社區(村)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自然災害防治等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建立以網格為基本單元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架構,實行1名應急管理員面上統籌、多名責任人分領域負責、網格長和網格員分區域落實機制。
2.厘清職能邊界。明確應急委成員單位,建立應急處突有關工作組,清晰界定應急委及應急辦、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職責。按照“責能相配”原則,結合實際情況,明確社區(村)應急管理工作組及相關成員職責,研究梳理社區(村)應急管理職責清單,進一步厘清社區(村)與鄉鎮(街道)的應急管理職能邊界。
二、建立協調聯動的基層應急管理指揮體系,提升響應統籌力
3.統籌指揮協調。鄉鎮(街道)應急委統籌領導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領域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統一指揮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等工作專業協調機制,做到領導班子分工明確、指揮調度高效統一、人員力量統籌使用。社區(村)建立應急管理工作組運行規則,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強化應急狀態下社區(村)對站所、社會救援力量、駐區單位、物業人員等統籌指揮調度,實現鄉鎮(街道)、社區(村)、網格“一盤棋”。
4.強化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平戰結合的鄉鎮(街道)全天候專人值班值守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時履行應急值守、信息收集和上傳下達、應急響應和協調指揮等職責。社區(村)接到預警信息或在應急響應期間,按規定進崗履職。啟動III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或接到強降雨預報時,鄉鎮(街道)聯系領導和駐村干部至少1人入駐到村,社區(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帶班一線值守。
5.信息快速報送。鄉鎮(街道)依托上下貫通的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系統,建立健全應急管理信息報送制度,構建信息報送“一張網”,明確應急信息報送的范圍、程序、時效、流程,由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匯總上報。社區(村)在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事故多發行業(領域)設立災害信息員,實行AB崗制度,明確信息報送任務,發生突發事件第一時間收集、報送轄區內信息。
三、建立靈敏高效的基層應急管理處突體系,提升風險管控力
6.精準預測預警。鄉鎮(街道)健全完善覆蓋轄區的預測預警信息網絡,匯總轄區內風險預測信息,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風險預警信息。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及時傳遞到社區(村)應急管理工作組、網格責任人及受影響人員。社區(村)層面建立社區(村)干部、災害信息員、網格長和網格員定期檢查巡查機制,發現各類險情第一時間上報風險預測信息。通過應急廣播、喇叭喊話、警報提醒、群公告等及時發布上級和本轄區預警信息。
7.排查治理隱患。鄉鎮(街道)建立轄區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定期排查、分析評估機制,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常態化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原則上每三個月對轄區內企業(場所)進行一次全覆蓋檢查,督促轄區內企業(場所)舉一反三做好問題隱患閉環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建立分類分級排查檢查機制,統籌“三場所三企業”、沿街店鋪等常態化排查檢查。推行重大風險清單,落實“一險一案”管控措施,實行隱患閉環整改、動態銷號。推進委托執法,負責監管轄區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指導督促企業常態化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社區(村)明確道路交通、涉海涉漁、消防、危險化學品、建設施工、工礦、旅游、城市運行和防汛防臺、森林防滅火、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等相關責任人,配合鄉鎮(街道)加強重點場所、重點領域風險點和薄弱點的走訪巡查,在隱患點和風險防范區設警示標志,掌握轄區內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線索,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制定網格排查事項清單并納入網格員工作職責,加強網格員應知應會知識培訓,發揮網格“前哨”“探頭”作用,不斷提升風險隱患在社區(村)一級的發現率、化解率、清零率,努力積“小安”為“大安”。
8.及時應急處置。鄉鎮(街道)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工作體系和流程,明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發生時的工作處置流程和責任,防止發生次生災害。探索推動城鎮“135應急救援圈”和農村“15分鐘救援圈”建設。建立突發事件現場30分鐘內連線的可視化指揮調度機制。社區(村)充分發揮應急突擊隊作用,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發動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做好人員疏散轉移、現場取證、道路引領、后期保障、秩序維護等協助處置工作。
四、組建多元統合的基層應急管理力量體系,提升隊伍聚合力
9.配強鄉鎮(街道)應急管理站(辦、所、中心)工作力量。配備不少于3-5名行政或事業編制人員從事安全生產監管、自然災害防范防治工作,其中執法人員不少于2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儲存企業和“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較多和防汛防臺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應配備具有化工、防汛防臺專業或工作背景人員,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及化工園區管委會危化品安全監管人員中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以上。全面推進落實執法輔助人員配備,原則上按轄區內每150家工業企業、500家商貿企業配備1名執法輔助人員的標準配備輔助力量。
10.建強鄉鎮(街道)綜合救援隊伍。適應全災種救援要求,依托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人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每個鄉鎮(街道)組建1支30人以上“一專多能、一隊多用、專兼職結合”的基層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日常訓練。
11.組建社區(村)應急突擊隊。整合社區(村)干部、物業人員、消防員、屬地企業應急力量、社會救援隊伍、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組建一支30人左右應急突擊隊,由鄉鎮(街道)統籌建立經常性訓練機制,遇突發險情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自救互救。
五、強化要素完備的基層應急管理保障體系,提升平戰轉換力
12.加快工作陣地一體化融合。加強鄉鎮(街道)應急管理站(辦、所、中心)辦公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應急管理站(辦、所、中心)和消防工作站一體化建設,設置辦公室、辦案詢問室、會商室、應急救援指揮室、值班室等功能區,建成功能完備、管理規范的應急管理場所。
13.推進避災安置場所規范化建設。鄉鎮(街道)應急功能區面積應基本滿足應急管理需要。具有通過安全檢測鑒定公共建筑的社區(村),按照《避災安置場所建設與管理規范》要求,建設可安置50人以上、面積150平方米以上規范化避災安置場所。
14.配備符合實際需要的應急物資裝備。鄉鎮(街道)根據搶險救災實際需要,制定并動態調整鄉鎮(街道)和社區(村)應急物資儲備標準,對照標準落實儲備。建立符合儲備需要的應急物資專用倉庫。配齊執法記錄儀、便攜式檢測儀、移動執法終端等執法專用裝備。配備移動單兵、布控球等可視化指揮調度基本裝備。按規定配備必要的執法執勤車輛和應急保障車輛。建立應急物資緊急采購、維護檢測、分發使用、回收報廢、核銷補庫等管理制度,確保滿足轄區搶險救災需求。物資可以由省級主管部門組織全省統一采購或由各地統一采購,資金各級財政分級承擔。社區(村)按照應急物資儲備標準,規范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引導和鼓勵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家庭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多災易災社區(村)按規定配備小型發電機、帶動力排水泵、手持擴音器。受災后無法確保應急通信暢通的社區(村)需配置衛星電話。
15.編制特色鮮明的應急管理預案。鄉鎮(街道)結合轄區實際,編制有針對性、操作性的綜合應急預案和若干涉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生產安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森林火災、防汛防臺、地震地質災害等專項預案。著力抓好日常應急預案修訂、培訓、宣傳等管理工作。社區(村)根據本轄區發生突發事件的風險程度,編制涵蓋火災逃生、地質災害、防汛防臺、自然災害應急救助等內容的綜合性“多合一”應急手冊。持續完善村級防汛防臺形勢圖,并結合演練情況,及時修訂預案。
16.組織廣泛參與的應急演練。鄉鎮(街道)堅持廣泛參與、聯動密切、形式多樣、節約高效原則,經常性開展應急演練,推動演練向網格延伸。多災易災鄉鎮(街道)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性或重點災種應急預案演練,并開展預案演練情況復盤評估,檢驗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優化應急處置流程。多災易災社區(村)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社區(村)每3年應至少開展1次演練。根據轄區風險實際,抓好防汛防臺、火災逃生、心肺復蘇、山地救援、各類創傷及工業中毒救治等培訓演練。
六、建立科學精準的基層應急管理評價體系,提升工作長效性
17.履職精密智控。依托應急管理全覆蓋責任體系場景應用,對照責任清單逐一明確社區(村)各類風險點責任人,實現工作責任到邊到底。強化移動端應用,打造社區(村)責任人履職盡責“一本賬”,實時更新、動態管控履職情況,確保崗位職責和工作實績相匹配。抓好數據分析運用,聚焦工作短板弱項,精準開展隱患排查、督導檢查,推動基層一線履職盡責規范化、標準化。
18.科學動態評價。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應急管理工作動態評價機制,細化分解落實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研究出臺工作評價指數,從崗位職責設定、人員履職能力、排查執法效能、事故防控、所轄企業本質安全等方面定期進行晾曬排名,結合通報、約談等方式,強化社區(村)應急管理工作全過程督導考評。
附件: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