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縣官塘采石場(以下簡稱“該礦”)成立于2009年12月,由三門縣國土資源局頒發了采礦許可證,生產規模為22萬噸/年。
該礦于2012年2月通過竣工驗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到2015年2月22日)。2013年6月份,經股權轉讓,三門縣恒為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主”)取得該礦采礦權。2015年2月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后,未能延期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礦山停產。
2024年8月20日,該礦重大隱患整改基本完成,可進入延期換證程序,故業主委托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對三門縣官塘采石場進行安全現狀評價。2024年9月23日,三門縣應急管理局出具了《關于要求對三門縣恒為礦業有限公司(官塘采石場)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停產整改核查的報告》(三應急〔2024〕66號),向臺州市應急管理局報告礦山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治,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形成閉環,可進行下一步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