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陽福特威鞋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6月14日,法定代表人潘良佑,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永昌鎮永昌村永橋,公司經營范圍:生產、銷售:各類膠鞋。公司占地面積約11000m2,職工130人。
根據企業提供的原輔物料及安全技術說明書,結合《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和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改《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涉及柴油部分內容的通知(應急廳函〔2022〕300號)辨識,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有:石腦油、1,2-二甲苯、膠漿(含石腦油65%,二甲苯5%)、亮油(含石腦油85%,二甲苯3.5%)、天然氣[富含甲烷的](燃料)、橡膠硫化劑S-80(含硫磺80%)、液化石油氣。
本項目使用的橡膠硫化劑S-80為粒徑約3mm的圓柱狀固體顆粒,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工貿行業重點可燃性粉塵目錄(2015版)>和<工貿行業可燃性粉塵作業場所工藝設施防爆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安監總廳管四〔2015〕84號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塵。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XG1-2019可知,該企業屬于C1954橡膠鞋制造業,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辨識,該企業不屬于該目錄內行業,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