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富士特于2001年05月08日取得江山市計劃與經濟委員會簽發的《關于江山市富士特化工有限公司年產500噸硅膠制品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江計經[2001]60號)。于2001年09月05日取得浙江省江山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發的《關于江山市富士特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織物柔軟劑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江經開[2001]22號)。于2001年09月05日取得浙江省江山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發的《關于江山市富士特化工有限公司要求擴大織物柔軟劑產量報告的批復》江經開[2001]31號,2002年開始投入正常生產。
江山富士特于2020年12月委托上海智英化工技術有限公司出具了《江山市富士特化工有限公司1500t/a柔軟劑、500t/a甲基乙烯基硅橡膠生產項目安全設計診斷》,并對其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已全部給予落實。于2021年1月委托浙江中一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對本項目出具了《江山市富士特化工有限公司1500t/a柔軟劑、500t/a甲基乙烯基硅橡膠生產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并對其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已全部給予落實。于2023年2月委托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出具了《江山市富士特化工有限公司環保設施安全現狀評價報告》(XZPJ[2022]353),并對其提出的整改意見已全部給予落實。
江山富士特于2023年5月26日取得衢州市應急管理局換發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三級,危化)》(衢AQBWH Ⅲ 202300022)。
本項目產品柔軟劑150系列、柔軟劑130系列和甲基乙烯基硅橡膠均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本項目屬于“專項化學用品制造(C2662)”,屬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經辨識,本項目涉及使用八甲基環四硅氧烷(D4)、硫酸、異丙醇、六甲基二硅醚、四甲基氫氧化銨、乙酸[含量>80%]、氨溶液[含氨>10%]、十二烷基苯磺酸、二甲基環硅氧烷、天然氣、柴油、氮[壓縮的]等危險化學品均未列入《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3年第9號公告)。所以,本項目無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