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鴻升合成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8日,位于三門縣浦壩港鎮(浙江三門沿海工業城),法定代表人鄭祥賓,注冊資本壹仟伍佰萬元,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22795563885K,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人造革、樹脂、塑料制品、模具、金屬工具、工藝美術品、服裝、助動車配件、摩托車配件、結構性金屬制品、金屬加工機械、機械鑄件制造、銷售;紙板容器(不含印刷)加工、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浙江鴻升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升合成革”)現有年產1000萬米PU合成革生產線(2濕1干生產線),配套年回收8500噸N,N-二甲基甲酰胺裝置,企業已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登記編號:三應急管[2019]9002,許可范圍:化工原料[N,N-二甲基甲酰胺(DMF)],有效期:2019.5.23-2022.5.2(已過期,DMF回收裝置停產階段不經營,待換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再經營)。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安監總廳管四函〔2014〕43號)“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產品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冶金等工貿企業,在進行相關經營活動時,須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規定,浙江鴻升合成革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涉及到蒸餾回收N,N-二甲基甲酰胺(DMF),屬于危險化學品,除部分套用外,部分外賣給定向的原料PU樹脂生產廠家,須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